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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现在没有别的办法,莫里大叫:“白痴小子,他似乎在吃野餐!不能再让他恢复体力了!顶到前面去!挡住尸王!分散他的注意力!”
柯克一咬牙,“妈的,小受也有人权!拼了!”
他蹑手蹑脚地走近行尸王,在它高兴地大嘴咀嚼着尸体的时候,快速出手在尸王的小腿上深深地猛划几刀,然后一个懒驴打滚,躲开了尸王愤怒地一击!
在尸王的蛮力下,地面都被打裂了!
柯克现在早就不是被普通行尸放风筝的吴下阿蒙了。他现在敏捷已经到达7点,与行尸基本持平,可是由于冈萨雷斯的羽靴,他的移动速度提升30%,这很重要。其他包括使用匕首时,伤害提升30%,攻击速度提升10%,伤害降低20%,闪避提升10%等等。都给他不小的底气。
只要不是一定死,那他就敢于冒险!
至于攻击行尸的小腿而不是他的弱点头部,柯克也有自己的想法。
尸王的血量茫茫多,一时半时根本打不死。打他的头部其实伤害也搞不到那里。他唯一的弱点在于行动速度与正常人没有区别。虽然空间一方面限制了空间的狭窄,一方面也给了尸王一根5米长的钢柱作为武器,弥补行动速度不足,提升了不小的难度。但是它的速度不快就是硬伤。只要能集中火力,把它一只腿打残,进一步降低行动速度,那它再高的血量、再强的防御力,也就是一个待宰的厚皮大肥猪。
莫里看到他的行动,若有所思:“大家集中火力,打他的脑袋,吸引注意力!”
然后,他亲自出手了!
莫里也是一个190厘米高的大汉,他跑动起来却异常灵敏,显然受过很严苛的军事训练。行尸王一声狂野地怒吼,把钢柱重重扫过莫里的前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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